商铺买了一年后,发现工地根本没有动工,当西安市民尤先生索要已支付的房款时遇到麻烦,开发商没*退给他。尤先生称,2014年5月,他以妻子的名义与陕西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江林新城D区的一间商铺,“当时他们刚开始挖基坑,房子总金额是75万,我*付了38万。”尤先生这样说道。
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6年12月交房,双方还就交款后退房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然而数月后,尤先生听闻该项目迟迟不动工,经了解得知自己所购商铺“五证”不全。2015年5月,尤先**现,该项目仍未动工建设,遂向西安仲裁委申请裁决双方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商应返还其购房款38万元及利息35055元。经仲裁庭调解,2015年9月,双方达成和解,一致同意到2016年1月22日前,开发商退还尤先生全部房款及利息。但至2016年1月22日,开发商未能履约,1月26日,尤先生夫妇向西安市中级人民**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经中院工作人员努力,2016年3月31日和2017年年初先后拿到中院转来的5万和3万元,此后再无任何进展。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和尤先生一同致电西安市中级人民**,**工作人员表示,经办尤先生案件的几名法官出差或在忙其他事。尤先生又联系到开发商的一名黄姓负责人,问及退款一事,对方回答得很干脆,没*退。
“我们的拿地手续有问题,所以项目一直开工不了,资金无法盘活。”昨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开发商的黄姓负责人,她表示,目前确实因为项目开不了工,公司没*支付。华商报记者 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