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长安区**执行局杨民利副局长带领下,执行一庭张选茂、李晓法官和6名法警近日前往长安区沣峪口,对被执行人西安某商贸公司在沣峪口村的某小区楼房进行了查封,并按照法律规定在房产多处张贴了查封公告。
查封现场
查封公告要求被执行人不得转让被查封之房产,不得对被查封之房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
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某商贸公司楼花转让协议纠纷一案,经承办法官李晓多次、多方调查了解,其除了被执行人开发建设的违章建筑西安市长安区某小区外,再无其他有价值的财产。本案涉及的财产系违章建筑,若简单套用合法房地产的查封方法,便有可能将违章建筑“合法化”,该案已成为**执行案件中的“疑难杂症”。
面对困难,李晓法官并没有退缩,而是多次和执行团队法官研究如何执行违章建筑。后经多方请教,了解到对于违章建筑的查封可采用“现状查封”,即在违章建筑的大门上张贴封条,并在违章建筑多处张贴查封裁定、查封公告。至此,该案件才有了实质性进展。
实现对违章房产的查封后,为了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早日得到实现,李晓法官及时向庭里汇报,进一步研究如何对被查封的违章房产进行处理。相信在李晓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案将会很快得到合理处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及时得到真正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