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房屋“限购令”助楼市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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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昆明3月1日电 (陈静 缪超)昆明市**办公厅3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公积金*付款比例等方面进行调整,为房价持续上涨的昆明楼市“降温”。

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韩忠庆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昆明气候优美,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幅改善,加上云南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和全域旅游,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前往买房置业,房价不断上涨。”

据北京房组委统计的数据显示,在“2017北京春季房展会”上,参展人群中,60岁以上的占比超4成,中老年及老年人成为该次展会的主力,养老度假地产受到银发一族追捧。其中,云南意向成交200多套,占总意向成交量的21%。

作为云南的省会城市,昆明房价持续上涨。为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昆明市**办公厅发布了房屋“限购令”,为昆明楼市“降温”。

通知指出,昆明部分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下调为“单职工缴存家庭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双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

同时,调整公积金*付款比例,对缴存职工家庭*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住宅的,原则上*低*付比例为20%;对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住宅的(含原有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低*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套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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