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房产“楼十条” 购房落户政策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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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下午,西安市房管局举行《西安市贯彻**和省委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此次**的“楼十条”包括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建设环境等十个方面三十条意见。西安房产新政“楼十条”**此次“楼十条”包括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建设环境、支持在建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处理、用地管控、支持住房消费、活跃二手房市场、促进住房**货币化、提升住房品质和夯实工作责任等十个方面三十条意见。

在简化行政审批方面,意见指出,在收到建设单位关于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后,市、区(县)、开发区规划主管部门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出具用地规划条件及控制性规划指标(含交通影响评价初步意见)。另外,对已供地未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房地产项目,和确需变更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或投资企业的棚改项目审批程序都做了简化。全面清理建设中不合理收费

《意见》在优化建设环境方面指出,要求全面清理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建设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只收费,不服务。除依法依规设立的以外,取消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楼建设等环节交纳的各类监管资金和**金。

按照《西安市人民**关于印发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6〕31号)的要求,缩短项目备案、工程招投标、建筑垃圾(渣土)清运等手续审批时限。适时修正建筑垃圾(渣土)清运管理办法,合理减少禁运期,扩大白天及夜间的运输范围,**全市建筑垃圾(渣土)清运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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