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房产税细则,5类房产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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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五种房产不用缴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也就是说属于国家、社会公共房产(公园寺庙)以及百姓自己家(不用来**,自己住)以及额外批准不用缴税的这些房产,都不要了交*。(二)、谁要缴税?细则提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PS:产权出典,相当于古代的典当。

当你没*的时候,把房产“典当”给别人用,自己拿到*。到期时,如果你没有*偿还当初约定的价*,这个房产权就要转让给别人了。你就没有这个房产了。)对产权共有的,由共同人确定代表缴纳或经协商分别缴纳房产税。从目前陕西**的房产税规定来看,理论上个人住宅如果不出租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而如果是用于出租则需要缴纳税款——当然,已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

普通个人房东出租个人房源,由于信息不全面,对于税务部门来说纳税还是比较难操作的,因此至少短期之内不太可能针对这类人群征收税款。(三)、要缴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一年计算一次,分4次缴税)

投稿作者:mobile_98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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