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举报受理范围为,扶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问题。扶贫产业盲目跟风、脱离当地实际,存在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行为。贫困人口退出不实不准问题。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如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贫困地区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方面的违纪问题,以及涉及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在产业就业、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等扶贫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帮扶工作不扎实。
如驻村干部长期不驻村、驻村工作队没有开展工作,“走读式”、“挂名式”帮扶等问题。各级干部干扰扶贫考核评估问题。扶贫领域其它**违纪问题。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举报受理方式:对群众咨询扶贫政策、享受扶贫救助以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分配中的问题,请拨打扶贫系统“0914-12317”进行咨询反映;对群众反映受理范围内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受理。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群众举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给予适当奖励。对实名举报涉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受理原则,由具有管理权限的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商洛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署实名举报暨奖励办法(试行)》(2014年)规定标准执行。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漏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因泄密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