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再次面向社会公布了**禁驾人员名单,共29人“榜上有名”,其中17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12人因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被列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告诉记者,“**禁驾”只是大家通俗的说法,正确说法应该是:**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学会开车只是学会了一项技能,遵守交规文明行驶才是合格的交通参与者。为方便自身生活,防范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希望广大驾驶员规范驾驶,做文明司机。除了曝光29名被“**禁驾”的人员名单之外,昨天西安交警还曝光了以下4家企业。这些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都普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