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铁腕*霾办对检查发现、媒体曝光、**批示、群众**举报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向市级牵头部门及相关区县**、开发区管委会下达《大气污染问题移交单》《大气污染问题督办单》,进行**督办,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督办、整改、回复情况向市督查考核问责办报备,由市督查考核问责办将督查情况纳入考核及问责范围。
市铁腕*霾办将以《通报》《**任务提醒通知单》《**任务预警通知单》等形式,对相关区县**、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督导,对任务进展缓慢、信息报送逾期以及问题突出的单位,向市督查考核问责办移送。由市督查考核问责办将督查情况纳入考核及问责范围。凡发现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由市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市督查考核问责办也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查抽查工作,对抽查发现的大气污染防*措施落实以及**任务推进中存在工作不力、推诿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直接在当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各**任务牵头部门移交的需要扣(加)分的情形,在当月考核中予以扣(加)分;对应实施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落实问责。